在我国,茶叶产区在南方,消费在西南、西北的少数民族地区,中央政府对砖茶一直实行直接控制。边销茶也曾被历代封建王朝及少数民族上层统治者所利用,成为其推行‘以茶治边’政策的物质基础,将边销茶像食盐一样设立专门机构进行专卖,把边销茶供应作为政治上控制、经济上剥削少数民族群众的工具。以易马,是我国历代统治阶段长期推行的一种政策。即在西南(四川、云南)产地和靠近边境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立关卡,制订“马法”,专司以易马的职能。即边区少数民族用马匹换取他们日常生活必需品的。
据史籍所载,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经略安抚使王韶在甘肃临洮一带与人木征作战,需要大量战马,朝廷即令在四川征集,并在四川四路设立“提兴马司”,负责从事收购和以易马工作,并在陕、甘、川多处设置“卖场”和“买马场”,沿边少数民族只准与官府(马司)从事以易马交易,不准私贩,严禁商贩运到沿边地区去卖,甚至不准将籽、苗带到边境,凡贩私则予处死,或充军三千里以外,“马司”官员失察者也要治罪。立法如此严酷,目的在于通过内地来控制边区少数民族,强化他们的统治。这就是“以治边”的由来。但在客观上,马互市也促进了我国民族经济的交流与发展。宋朝以后,除元朝因蒙古盛产马匹无此需要,而未实行“茶马互市”以外,明、清二代均在四川设立专门的“马司”,清朝康熙四年(1665)在云南西部增设北胜州马市,至康熙四十四年(1705)才予废止。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十分重视边销茶生产供应工作,制定了“国家定价、定点生产、归口经营,计划调拨,保证供应”的方针。国家实行特殊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供应优惠政策。国家在1963年开始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照顾、自有资金照顾、价格补贴照顾的“三项照顾”政策。鉴于茶等特需用品在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为保证边销茶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稳定供应,国家在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年)期间建立了边销茶储备制度。1997年6月,国家出台了新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优惠政策,包括在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年)期间,每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安排1亿元人民币贴息贷款,用于民族贸易网点建设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对县以下(不含县)国有民族贸易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免征增值税等。2002年,制定了《边销茶国家储备管理办法》,对边销茶原料和产成品实行储备管理,对代储单位给予信贷扶持,用于储备的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这些政策对于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民族团结,以及边疆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黑茶历史文化可成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的一个黄金品牌和黄金路线。对弘扬各少数民族地区知名度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宣传及开发利用有利于增进汉与各少数民族团结和维护边区稳定。
同时我们有理由相信,对黑茶历史文化的进一步开发与利用,不仅将使之成为我国西部西部地区绚丽多姿且极富魅力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也会给至今尚不富裕且亟待发展的西部地区的各族人民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随着现代交通的兴起,这条自唐宋以来延续达一千多年并在汉、藏之间发挥过重要联系作用的茶马古道虽已丧失了昔日的地位与功能,但它作为中华民族形成过程的一个历史见证,作为今天中华多民族大家庭的一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却依然熠熠生辉,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日益凸显其意义和价值。